关于开展弘文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 16:26:00
各班级:
为加强班级文化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设若干参考主题(附件1),各班级可从中选择相应主题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审批基本流程为:班级申请→书院初审→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公示立项结果→班级组织项目实施、申请结项→书院初审结项材料和报销材料→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发布结项结果并予以报销。
(一)班级申请
项目以班级为单位申请,每月25日至月底的工作日为班级申请期(3月份项目申请时间延长至3月9日)。有意向申请的班级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在申请期内向书院负责老师提交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送至书院A109办公室钟林海处;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hongwen@bnu.edu.cn,邮箱命名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年级班级全称),逾期不予受理。
鼓励多个班级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只需牵头班级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的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否则不予立项。
(二)立项审批
1.立项初审。书院将严格审核活动主题的引领性、活动形式的有效性、活动时间节点的契合度、活动安全的保障度和申请材料的规范度,对于审核通过的审批表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时报送到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终审。
2.立项终审与公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从严把关进行终审,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请留意班委群的通知),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方可按计划开展活动。
(三)项目实施
获批立项的项目,要在审批的经费预算额度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注重活动质量。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由各班级先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项后进行报销。各班级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活动经费。
(四)结项报销
1.结项初审。各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原则上要在每月25日前举办完毕,并在每月25日至月底的工作日内向书院提交项目总结材料与报销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送至书院A109办公室钟林海处;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hongwen@bnu.edu.cn,邮箱命名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年级班级全称),结项材料包括《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附件6)、发票原件等报销材料,报销材料规范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说明》(附件7),书院将严格对活动的实效性、结项和保险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2.终审与报销。书院将初审通过的结项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办公进行合规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批准结项并向财经部门进行报销。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策划,鼓积极申报。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开展工作,与班主任积极沟通,和同学们集思广益,精心策划高质量活动促进优良班风和学风建设。
2.加强管理,有序开展。本学期班建基金项目共开设3月、4月、5月三个月度;原则上各班级需要开展1次班建基金项目,各班级需于立项当月开展活动,不允许延期结项。在校内开展班建活动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外出开展活动原则上不能在外过夜,项目负责人须做好行前安全教育,且在带队老师的带领下做好安全管理。
3.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各班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文字和图像资料的留存,活动结束后及时通过班级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展示。书院官微和“北师学工”微信公众号将通过“活力班建”栏目定期展出班建活动,各班级可以积极投稿(书院宣传中心投稿邮箱hongwenqmt@bnu.edu.cn,“北师学工”微信公众号投稿二维码详见附件8)。
联系人:钟林海,联系电话:0756-3683855。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参考主题
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说明(附票据粘贴模版)
9.【重要】弘文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班建基金表格填写规范
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