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文书院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手续办理指引
发布时间:2025-09-08 16:17:0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相关政策的通知》(教师厅【2011】1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支持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服务国家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公费师范生,同时考虑到部分同学因家庭原因需跨省就业的实际需求,现就应届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的;
2.在校就读期间,父母一方或双方户籍迁移至省外,需随迁任教的;
3.毕业前已办理结婚登记,需迁移到配偶所在地中小学任教的。
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跨省就业手续。
二、办理流程
1.自行在生源地省教育厅官网搜索“跨省就业”,下载跨省就业申请表;
2.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跨省就业申请表,并在“数字京师·珠海-网上办事大厅-弘文书院用章申请”栏目提出盖章申请。此处需注意:
①提交申请时请将跨省就业申请表、书院跨省就业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接收函、户口本、结婚证等)一并作为附件上传;
②系统审批的“具体负责人”,请选择俞晨虹老师;
③申请项目填写无误后,请提交等待审批。
3.如系统审核未通过,请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
4.系统审批通过后,请携带纸质版材料前往书院A101办公室完成盖章手续。
联系人:俞老师,0756-368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