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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关于启动弘文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6 19:04:00

弘文书院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努力营造我校“安全、卫生、和谐、文明”的良好宿舍氛围,充分发挥宿舍文化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启动2022年秋季学期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设立“卫生在我行”“和谐在我寝”“学风在我领”“健康在我动”“劳动在我手”“温暖在我心”“安全在我家”等主题活动,详细说明请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主题》(附件1)。

二、基金项目申报审批与结项报销

1.10月6日-10月17日,有意申报的宿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至各班生活委员处。各班生活委员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ongwen@bnu.edu.cn,纸质版交至书院A108辅导员办公室。鼓励多个宿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只需牵头宿舍提交申报材料。

2.10月18日-10月23日,书院将初审通过的审批表(附件2)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3.10月24日-10月29日,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书院、研究生群体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公布立项项目和审批经费。

4.10月30日-11月15日,各宿舍根据项目复审结果开展活动,并整理好结项材料及报销凭证。

5. 11月16日-11月20日,各宿舍长向各班级生活委员提交项目总结材料与报销材料,包括《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活动总结评审表》(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附件5)、发票原件等报销材料(具体要求见《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7)、结项汇总表(附件6)。各班生活委员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ongwen@bnu.edu.cn,纸质版交至书院A108辅导员办公室。

6.11月25日前,书院将初审后的结项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与立项材料一致。

7.复审通过的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财经处进行活动报销。

三、经费使用要求

1.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的方式进行使用和划拨。各宿舍根据实际需要测算项目所需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2.经党委学工部审批立项后,各宿舍按照审批的经费预算额度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产生的经费由宿舍先行垫付,待活动通过结项审核后进行报销。

3.各宿舍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活动经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每间宿舍经费上限为300元,联合宿舍经费累计不得超过1000元(例:3间宿舍联合经费上限为900元,4间及4间以上宿舍联合经费上限为1000元)。

四、基金项目开展要求

1.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应以宿舍全体或者大部分成员都能参加为前提,应有利于创建和谐友爱、安全有序、卫生整洁、热爱劳动、健康快乐、学风优良的宿舍文化氛围。

2.各宿舍开展活动要提高安全意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在校内开展活动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外出开展活动的,宿舍长须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

五、咨询方式

书院专项工作联系人:吕   璐,0756-3683540,办公地址:海华苑3栋A108,弘文书院辅导员办公室

学工专项工作联系人:张若楠,0756-3683362,办公地址:海华苑10栋一楼,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主题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申报审批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活动总结评审表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

附件6: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7: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海华苑3栋1层
联系电话:0756-3683755
信息反馈:hongwenxx@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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