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务】关于做好弘文书院2022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6:20:00
弘文书院2022级各团支部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中青发〔2019〕2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及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珠海校区2022级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中的共青团员以及未满28周岁、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9月10日前)
(一)拥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
1.已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注册报到的团员,在“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智慧团建”子栏目中点击“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1),选择转入单位为所在的新生班级团支部(团支部全称及组织ID见附件3),发起转接后联系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审核;
2.书院团委进行审核,对照名单、团籍档案或《团员证》等材料核对基本信息,属实的及时审核通过,不属实的将及时退回,并注明具体原因。
(二)拥有外省“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
1.已在外省“智慧团建”系统注册报到的团员,要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重新报到注册,即关注“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在“智慧团建”子栏目点击“团员报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和报到认证(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在外省“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并提醒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审核,广东团省委将把大家报到认证等情况反馈给外省团委,完成外省“智慧团建”系统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的对接(操作流程见附件2);
3.书院团委进行审核,根据《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籍档案或《团员证》等材料核对基本信息,属实的及时审核通过,不属实或无法核实的将及时退回,并注明具体原因。
(三)无任何“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
1.没有任何一个“智慧团建”系统账号的团员,要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报到注册,即关注“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在“智慧团建”子栏目点击“团员报到”,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和报到认证;
2.书院团委进行审核,根据《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籍档案或《团员证》等核对基本信息,属实的及时审核通过,不属实或无法核实的将及时退回,并注明具体原因。
三、团员组织关系线下转接(9月18日前)
各团支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籍档案或《团员证》等团员材料,完成移交手续(可与2022级本科新生档案归档工作同步开展)。
四、团支部基本信息统计(9月25日前)
请各团支部在清点、核对团员材料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珠海校区2022级XXX班团支部基本信息表》,包括第一板块“团员基本信息”的所有内容、第二板块“团员材料收集”的所有内容,在“备注”列详细填写没有“智慧团建”账号、团籍档案遗失等学生的情况,便于后期逐一核对。对于第二板块“团员材料收集”的填写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1.第1列“智慧团建”。按照团中央的部署,所有团员都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了注册报到。所有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已经注册报到的同学(即已经拥有了账号的同学),在该空格的下拉选项中选择“是”;个别还没有“智慧团建”账号的同学,在该空格的下拉选项中选择“否”,并在最后一列“备注”中注明原因。
2.第2列“介绍信”。目前,各地基本建立了“智慧团建”系统并已联网,多数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可以通过系统直接办理。但由于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具有独立性,在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广东省内的团员可以直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转接,不用提交纸质版《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省外转入广东的团员,需要重新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注册报到,因此需要提交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便核实身份、顺利转接。如却因实际情况无法提交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认纸质版团籍档案无误、转接流程清晰的情况下,可完成转接。按照真实情况选择填报选择“是/否”即可。
3.第3列“团员证”。《团员证》原则上应由本人保管,如《团员证》在团籍档案中存放,请在列表下拉选项中选择“是”;若没有《团员证》,那就选择“否”。
4.第4-5列“团籍档案存放地”。团籍档案中必须有《入团志愿书》,且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原则上,对团籍档案中的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团籍档案一般在新生个人档案中,由书院统一查阅并核对信息后确认。如团籍档案在学生本人处保管,则需按照规定提交各班级团支部,班主任接收时确保团籍档案袋处于密封状态,且《入团志愿书》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如不是密封状态,不能接收。
5.第6-7列“团籍档案遗失”。如团籍档案在个人档案中或者已提交团支部,在第6-7列下拉菜单中选择“没有遗失”皆可。如团籍档案遗失,在第6列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团籍档案已遗失”。
团籍档案遗失的情况下,应立即联系原培养单位,开具一份《入团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该材料必须由原培养单位拟定、盖章(无统一格式,内容方面包含但不限于入团时间、地点、发展团员编号等)。团员拿到该材料后立即交给班主任。根据证明材料的上交情况,在第7列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已经提交”或者“尚未提交”。
6.第8列“低龄入团”。在核对团员基本信息时,如发现其入团时未满14周岁,则视为“低龄入团”,在第8列的下拉菜单中选择“是”。如出现此情况,需原入团单位开具“未满14周岁入团情况说明”后方可接收。如无此情况出现,则正常接收,并在第8列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否”。
五、其他事项
1.附件3为新班团支部的组织ID,在申请转入前可以先查找到自己的新团支部,因团支部名称普遍较长,直接用ID来查,又方便又准确。
2.未满28周岁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未办理退团手续的前提下,依然保留团籍,也要提交团员材料并填写信息表。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团费。
六、联系电话
校团委组织部:0756-3683059,联系人:邵博菡老师
弘文书院团委:0756-3683196,联系人:王佳鑫老师
相关附件:
附件1:广东省内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步骤
附件2:广东省外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步骤
附件4: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手册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