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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弘文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0 18:08:34

弘文书院2022级全体同学: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2-2023学年学生奖学金评选通知》,现启动弘文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京师奖学金、专项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要求进行申报,各专业、各班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确保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二、评选办法

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四、评选流程

1.京师奖学金:由各班级根据评选办法、专业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按照名额分配确定获奖同学名单和等级,组织相关同学按照等级进行申报。若某专业内因不满足评奖条件产生多余的名额,应及时上报书院,书院将进行二次分配。

2.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京师风尚奖: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长提交申请,各班上报至书院,由书院学生事务工作小组组织初审,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复审。

3.优秀公费师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班主任、班长根据评选办法,按照名额分配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书院学生事务工作小组差额评选。

4.优秀班集体:各班班长按照要求自主申报,书院组织答辩确定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答辩事宜另行通知;优秀班集体一等奖后期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从获评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的班级中评选。

五、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附件1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和以下注意事项之后再进行申请。

1.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的同学(满足其中之一即算),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京师奖学金名额,填写申请表时须选择京师奖学金(荣誉)。

2.京师奖学金成绩排名要求为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京师一等必须在前20%以内,如果排位为20.1%也不符合要求;必须无不及格成绩,若有挂科,即使满足排名要求也不可申请奖学金。

3.申请专项类奖学金(优秀公费师范生除外)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申请学术奖学金所提交的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与本专业相关;申请竞赛奖学金的竞赛主办方须为官方组织,团体竞赛须提供为主力队员的证明;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须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申请京师风尚奖须事迹突出,且有校级以上(含校级)报道。

4.申请优秀公费师范生须无不及格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在专业前20%,班级民主支持率在50%以上,在各类教师技能大赛中获奖者优先;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即京师奖学金),班级民主支持率在50%以上;学校对优秀学生干部中的宿舍长有最少名额要求,各班可鼓励宿舍长积极申报。

5.优秀班集体二等由班长负责申报,申请时需附书面总结、本班学生名单和班级活动照片(5-10张)及其他与评比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六、材料报送

各类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91122021062@bnu.edu.cn,邮件和压缩包均命名为“班级+奖学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经班主任老师签字(京师奖学金)后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书院A108吕老师处。

申请学术奖学金还须提交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论文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接收函无效,报纸不算);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还须提交获奖证书等奖项支撑材料。

各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8:00前,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吕老师,0756-3683540


相关附件:

附件1: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3:各类奖学金申请表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海华苑3栋1层
联系电话:0756-3683755
信息反馈:hongwenxx@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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