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弘文书院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11:52:00
弘文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珠海校区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学校拟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珠海校区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者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成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三、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书院可择优推荐1人至学校参与进一步遴选。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书院推荐名额,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组织遴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
(三)公布结果。推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参加省级推选展示活动。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文档版)。
2.电子照片,包括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
3.简介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展示视频如有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将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到一个PDF上传。
(二)截止时间
请各位同学于2026年3月18日(周三)8:3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上传至在线表单:https://f.kdocs.cn/g/UvkCYYsp/,纸质版待确定人选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推荐人选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陈思悦老师,联系电话:0756-368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