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弘文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13:11:00
弘文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同学:
按照我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根据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和《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附件2),现启动弘文书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经院(系)审核盖章确认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弘文书院共51个名额,需差额面试。
三、评选流程
1.学生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除申请审批表之外的所有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表格填写的注意事项参见《【注意事项标注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请申请同学务必如实、认真填写。
电子版:于10月5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91142024001@bnu.edu.cn。Word版本申请审批表需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格式命名(命名时删除“+”),邮件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班级+国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2级历史学2班(优师)+国奖申请材料”。
纸质版:于10月5日18:00前提交至书院A108陈思悦老师处,正反两面打印。公费师范生需要提交11份,“优师计划”师范生需要提交10份。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国奖候选人申请材料公示
书院收到国奖候选人的材料后,于10月7日公示一天。
3.书院组织复审、答辩及公示
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包括各专业专任教师、书院教师代表、非国奖候选人的学生代表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差额答辩,综合同学的综合考评成绩和答辩成绩,集体决议出书院拟获奖学生人选。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书院答辩拟定于10月8日,上午为公费师范生组,下午为“优师计划”师范生组(2023级、2024级同学线下答辩,2022级同学因参与校外实习,统一线上答辩),答辩PPT须于10月7日18:00前发送至91142024001@bnu.edu.cn,其他事宜届时请关注答辩群消息。
4.上级部门复审及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对材料要求极其严格,请务必按要求进行填写、命名,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班主任老师意见也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签字可暂时使用电子签,待确定国奖人选之后再修改);如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联系书院老师。
2.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排名超过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获奖或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4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1日之间,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若书院满足双10%条件的国奖候选同学已经超过学校分配名额,则超出前10%但未超过前30%的同学不进入书院公示及以后的环节。
3.若有最新通知,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陈思悦老师,0756-368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