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大新闻
  • 信息门户
  • 教师邮箱
  • 学生邮箱
  • 师大云盘
  • 首页
  • 书院总览
    • 书院简介
    • 书院架构
    • 书院空间
  • 书院团队
    • 管理团队
    • 导师团队
      • 学业导师
      • 实践导师
      • 成长导师
    • 学长计划
  • 书院育人
    • 理想信念
    • 教育情怀
    • 学习提升
    • 强身健体
    • 个性发展
  • 学生事务
    • 党建工作
    • 班团工作
    • 学业指导
    • 学生奖助
    • 国防教育
    • 心理健康
    • 合作交流
    • 就业服务
  • 书院服务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联系我们
  • 首页
  • 书院总览
    • 书院简介
    • 书院架构
    • 书院空间
  • 书院团队
    • 管理团队
    • 导师团队
      • 学业导师
      • 实践导师
      • 成长导师
    • 学长计划
  • 书院育人
    • 理想信念
    • 教育情怀
    • 学习提升
    • 强身健体
    • 个性发展
  • 学生事务
    • 党建工作
    • 班团工作
    • 学业指导
    • 学生奖助
    • 国防教育
    • 心理健康
    • 合作交流
    • 就业服务
  • 书院服务
    • 规章制度
    • 办事指南
    • 联系我们
    • 师大新闻
    • 信息门户
    • 教师邮箱
    • 学生邮箱
    • 师大云盘
学生事务
  • 党建工作
  • 班团工作
  • 学业指导
  • 学生奖助
  • 国防教育
  • 心理健康
  • 合作交流
  • 就业服务
首页/ 学生事务/ 学生奖助

【学务】弘文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13:11:00

弘文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全体同学:

按照我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根据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和《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附件2),现启动弘文书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经院(系)审核盖章确认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弘文书院共51个名额,需差额面试。

三、评选流程

1.学生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除申请审批表之外的所有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表格填写的注意事项参见《【注意事项标注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请申请同学务必如实、认真填写。

电子版:于10月5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91142024001@bnu.edu.cn。Word版本申请审批表需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格式命名(命名时删除“+”),邮件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班级+国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2级历史学2班(优师)+国奖申请材料”。

纸质版:于10月5日18:00前提交至书院A108陈思悦老师处,正反两面打印。公费师范生需要提交11份,“优师计划”师范生需要提交10份。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国奖候选人申请材料公示

书院收到国奖候选人的材料后,于10月7日公示一天。

3.书院组织复审、答辩及公示

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包括各专业专任教师、书院教师代表、非国奖候选人的学生代表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差额答辩,综合同学的综合考评成绩和答辩成绩,集体决议出书院拟获奖学生人选。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书院答辩拟定于10月8日,上午为公费师范生组,下午为“优师计划”师范生组(2023级、2024级同学线下答辩,2022级同学因参与校外实习,统一线上答辩),答辩PPT须于10月7日18:00前发送至91142024001@bnu.edu.cn,其他事宜届时请关注答辩群消息。

4.上级部门复审及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对材料要求极其严格,请务必按要求进行填写、命名,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班主任老师意见也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签字可暂时使用电子签,待确定国奖人选之后再修改);如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联系书院老师。

2.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排名超过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获奖或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4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1日之间,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若书院满足双10%条件的国奖候选同学已经超过学校分配名额,则超出前10%但未超过前30%的同学不进入书院公示及以后的环节。

3.若有最新通知,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陈思悦老师,0756-3683805


  • 附件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pdf
  •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pdf
  • 附件3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 附件4 【注意事项标注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pdf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海华苑3栋1层
联系电话:0756-3683755
信息反馈:hongwenxx@bnu.edu.cn

友情链接:

  • 北京师范大学
  • 数字京师·珠海
  • 教务部
  • 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 未来教育学院
  • 文理学院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22 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