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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关于办理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19:40:00

弘文书院全体同学:

为确保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及《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珠海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3.本学年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的;

4.符合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相关规定的。

二、贷款额度

1.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20000元/人·年;

2.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额度;公费师范生可单独申请生活费(按照贷款最高额度)。

三、首贷学生办理流程

(一)开通手机银行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在中国银行任意服务网点开通并激活手机银行,请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卡(主卡)和手机自行前往附近银行网点办理。

(二)学生申请(8月26日-9月13日)

申贷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发起贷款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可参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附件1)。

(三)学校审核 (9月14日-9月20日)

学校依据学生填写的情况及贷款申请材料完成材料审核工作。

注意:中国银行APP中提交的困难认定仅作为申请贷款使用,审核结果并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知另行通知,具体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官网奖助工作相关通知。

(四)在线签署合同(9月14日-9月20日)

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贷款”,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完成贷款合同签署,银行以短信形式通知审批结果及入学验证码。

(五)提交入学验证码(8月26日-9月20日)

           入学验证码(贷款回执)为国家助学贷款放款重要依据,请贷款学生填写以下表单提交入学验证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贷款学生提交的入学验证码进行操作。

(六)银行放款

中国银行预计于10月初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中学费和住宿费由银行直接划入学校账户,贷款余额部分由财经处转入学生在“财经综合服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中。

四、续贷学生办理流程

续贷学生贷款办理时间要求和申请学宿费缓交流程与首贷学生一致,贷款业务要求如下:

(一)学生申请

续贷学生提交学宿费缓交申请,并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点击“再次申请”,根据提示上传相应材料。

(二)申贷资料确认及修改

继续攻读本学位的学生确认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计划攻读更高学位的学生,修改入学信息、贷款信息,上传录取通知完成贷款申请流程。

(三)审核放贷

学校和中国银行按照首贷流程完成审核、合同签署、学宿费缓交审批及贷款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下一学年有贷款需求的,仍需提交续贷申请。

2. 为确保9月20日前完成本学年贷款审核及后续放款工作,贷款学生务必于9月13日(周五)前提交贷款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吕璐老师,0756-3683540(弘文书院)

             张老师,0756-368366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李经理,010-62212557(中国银行)


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海华苑3栋1层
联系电话:0756-3683755
信息反馈:hongwenxx@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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