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弘文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优秀班集体二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 22:23:00
弘文书院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建设,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优秀班集体二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弘文书院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优秀班集体二等奖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弘文书院班集体(不含2025级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弘文书院共13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素养教育,注重开展行为规范教育、文明礼仪教育、道德诚信教育、媒介素养教育、法治素养教育等。
2.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注重加强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引导班级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积极参加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班级成员无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处分的情况。上一学年班级成员有违纪情况的,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予参评。
3.加强班级队伍建设。班级干部政治坚定、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参加班长培训会、心理助人技能培训、宿舍长培训会等相关活动,班级凝聚力强、引导力强,较好地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精心创建班级文化。创建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省、市、校、院(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积极申请班级建设基金,在同年级各班级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认真召开主题班会。根据学校关于班级工作的要求按期召开主题班会,结合班级学生特点和需求,科学设计活动形式、载体和内容,充分利用媒体平台,选取优秀工作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展示同学们的良好精神风貌及班级工作优秀成果。上一学年未按要求召开7次必选主题班会的,原则上不予参评。
6.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班级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在志愿服务、实践锻炼中践行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申请提交
提交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申请表》(附件1)
2.参评班级评奖学年期间班级工作书面总结(附件2)
3.本班学生名单和班级活动照片(5-10张)及其他与评比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请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提交方式:
纸质版:以上材料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书院A108陈思悦老师处。
电子版:以上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91142024001@bnu.edu.cn,邮件和压缩包均命名为“班级+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申请”,如:“2024级汉语言文学1班(公师)+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申请”
各项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并在2025年10月17日12:00前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注意:优秀班集体二等由各班班长按照要求自主申报,书院组织答辩确定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答辩事宜另行通知;优秀班集体一等奖后期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从获评优秀班集体二等奖的班级中评选。
联系人:陈老师,0756-368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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