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关于办理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17:42:00
弘文书院全体同学:
为确保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及《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学籍在珠海校区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遭遇临时突发困难情况的;
3.本学年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的;
4.符合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相关规定的。
二、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可单独申请生活费,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额度,但不可超过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即12000元/人/年。
三、申请流程
(一)开通手机银行 (9月14日-9月18日)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在中国银行服务网点开通并激活手机银行。迎新期间未激活银行卡的学生,或未持有学校下发银行卡的同学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手机,自行前往学校附近银行网点办理。
(二)学生申请 (9月14日-9月18日)
申贷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发起贷款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填写要求可参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指南》(附件)。
(三)学校审核 (9月18日-10月10日)
学校依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或学生在贷款系统中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完成困难认定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可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查看。
(四)在线签署合同(10月10日-10月16日)
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贷款”,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完成贷款合同签署,银行以短信形式通知审批结果及入学验证码(入学验证码是放贷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学校确认(10月10日-10月16日)
申贷学生通过问卷提交入学验证码,学校统一完成入学确认审核工作。(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rfPWQ2k.aspx)
(六)银行放款
学校完成学生入学确认后,银行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中学费和住宿费由经办银行划入学校账户,余额部分由财经处转入学生在“财经综合服务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中。
四、注意事项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本次仅申请2022-2023学年的贷款。
2.学校将于贷款新申请工作结束后,为2020年(含)以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集中办理提额手续,请于10月17日-10月28日参照上述流程单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