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关于开展弘文书院2023-2024学年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16:02:00
弘文书院2022级、2023级各班、各位同学:
现开展弘文书院2023-2024学年综合考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班级同学提交的综合考评材料进行初审,对本班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请各班班长在9月12日24:00前将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一)发送至91122021062@bnu.edu.cn进行备案,邮件和文件均命名为“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须明确学生副组长,建议由班长或者团支书担任副组长。(收到邮件后,会邀请副组长加入工作群。)
二、开展咨询和培训
为提高填写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特开展咨询和培训工作。
1.线上分散咨询:同学们可咨询班长或团支书,2023级同学还可咨询班级“学长计划”学长/学姐,再由他们统一反馈至书院负责老师处,将在9月14日前统一答复。尽早咨询,尽早答复。
2.线下集中咨询:9月12日19:00-23:00,各位同学可自行前往书院A109进行咨询(仅咨询,不辩论)。
3.线下培训:9月13日20:00,在乐育楼C106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初审培训工作,请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确保至少有三名小组成员参会。
三、个人信息填报
请各位同学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根据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和附件3《弘文书院综合测评系统使用指引(学生端)》,于9月12日-9月14日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四、班级初审及公示
请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在9月15-9月19日完成初审。该时间段内,各位同学应当及时关注自己所提交申请的审核状态,及时补充材料。所有班级都审核完毕后,进行初审公示。
五、书院复审及公示
书院在9月28日前完成复审,各位同学应当及时关注自己所提交申请的审核状态,及时补充材料。书院复审完毕后,进行结果公示,此结果作为本学年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大部分问题已经在文件中写清。
2.请同学们务必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综合测评各项要求及工作纪律。系统到点开启、到点关闭,未及时填报或修改,后果自负;如有材料造假、违规申报或其他扰乱综测工作秩序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附件1:XX班2023-2024学年综合考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联系人:吕璐老师,0756-368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