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弘文书院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15:55:00
弘文书院2026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6号)等有关要求,毕业学年学生(珠海校区学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经学生个人申报、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每人3000元一次性给予补贴,每人只享受一次,曾在珠海市或其它省市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者,不得重复申请。
现将申请材料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所需材料
(一)困难家庭相关辅证材料(包括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证件,上述证件需为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有,并印有民政部门2025年度核验记录方为有效材料,若无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通过。)
(二)申请人本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需印有银行红色圆章,若无则视为无效材料,不予通过。)
(三)本人或直系亲属(必须)残疾人证件。
特别提醒:在广东省公共就业云平台申请时,请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需具体至支行名称,若有不清,可咨询开户银行查询具体支行名称),不可填写简称,若填写不全将影响发放,责任由本人承担。上述材料若非申请人本人所有,需附加上传与证件所有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
二、申请时间与程序
(一)学生申请
弘文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9日前填写《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表》(见通知表单链接)并在广东省公共就业云平台申请(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二)院系审核公示
书院于11月12日前审核学生申请所需材料,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审核公示
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复核后,于12月2日前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汇总材料上传至广东省公共就业云平台。
(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由珠海市各区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人:
校区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庄老师 0756-3621018
弘文书院 俞老师 0756-3683018
弘文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