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文书院2027届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23 09:16:00
弘文书院2027届毕业生:
你们好!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为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流程,提升办理效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料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我校自2020届毕业生起,停止使用纸质就业协议书,推行使用电子就业协议书,电子就业协议书与纸质效力相同。现将电子就业协议书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认后,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2.经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下载、打印带二维码的本人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在打印的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4.毕业生将完成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回传至系统,由书院、学校审核;
5.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下载、打印加盖学校电子签章的就业协议书。

电子就业协议申请、填写、审核流程图
二、注意事项
1.慎重申请:申请电子就业协议前,务必确定个人生源信息、单位名称、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档案去向信息、与用人单位约定的附加事项等是否准确无误,以免因为信息错误导致协议无效。毕业生提交申请后,学校审核前可直接修改相关内容,一旦学校提交审核后,毕业生无法再修改信息。
2.协议效力:协议经用人单位同意且签字盖章,毕业生同意并签字后生效。无论是否回传系统,均视为生效。其效力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接收(或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解除协议,或其他协议中注明协议失效条款出现)为止。
3.违约责任:求职就业期间签署的任何协议都具有效力,请大家务必慎重签订。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审核时间:三方协议申请,须经弘文书院、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两层审核,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1点和下午17点,申请后无需电话催促,请各位毕业生按照学校工作节奏耐心等待。极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5.更换三方: 更换三方需签约单位出具解约函,同时本人写情况说明(包括基本情况、三方解约原因、未来规划、继续在应履约县任教)本人签字、家长签字、书院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就业中心,在学工例会通报,通过后方可解约,签订新三方。)
请广大毕业生按照以上流程办理电子就业协议,确保顺利就业。如有其他疑问,可及时咨询书院老师。祝大家一切顺利!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8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