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务】弘文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09:45:00
弘文书院各团支部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引领青年团员紧密地围绕在团中央周围。书院团委决定面向各团支部开展“青春心向党,争做‘四有’标识鲜明的一流学生”主题团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争做“四有”标识鲜明的一流学生
二、活动说明
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为专项活动,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并开展至少2项活动。其中,活动(一)到活动(六)选择至少1项,活动(七)到活动(八)选择至少1项。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等具体内容。引导团员在学习过程中增强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感,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前进道路上的行动指南。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好校内外的思政、党史教育资源,以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丰富的主题团日活动引导团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设计主题团日活动时,要充分发挥团支部特色,可以将理论学习与日常交流、学术研讨、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相结合,要避免形式化、理论空泛化。
(三)学习领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各支部要学习领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年、广泛开展成就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着力加强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
(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
习近平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的使命任务充分激发广大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团支部要开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相关介绍,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励广大青年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各团支部要按照全团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引导,严实抓好落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共青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全团学习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要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团日活动引导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牢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其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从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六)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主题团日活动
2023年,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同学们回信,向全国广大青年致以节日祝贺,对新时代中国青年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成长要求。各团支部要向团员传达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怀,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牢记领袖嘱托、勇担时代责任,激发奋斗精神、矢志建功立业,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七)“树立正确就业观”主题团日活动
各团支部可以根据不同学生的能力特长、性格特点进行个性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寻找每个人不同的职业定位和奋斗方向,引导学生懂得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引导带领团员青年进行社会实践,走进学校、企业等用人单位提前进行就业方面的考察和实践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帮助学生在就业创业时掌握更多主动。
(八)“锤炼奋斗精神”主题团日活动
团支部可以组织学生集体观看红色主题的电影,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或展开各种活动,如将“锤炼奋斗精神”和劳动教育相结合,组织团员开展自发公益劳动,磨炼学生的意志、锻炼学生能力。或组织学生爬山,提升学生的团结意识和克服困难的能力。
四、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团支部应广泛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后进行申报。
2.每次开展的活动应紧扣团支部所选的主题团日活动,充分考虑各个专业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满足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3.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在申报书中只由牵头支部提交申报,其他联合支部不能在申报书中重复撰写提交。
(二)申报流程
1.团支部申请
各班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活动申请审批表。填写时,活动主题应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要丰富详细,须有班主任意见,凡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多个支部联合申请的项目只由第一负责支部提交申请审批表。各班团支部请于每月15日下午17:00前将下个月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书院公邮hongwen@bnu.edu.cn。
2.书院团委审核
书院团委将对所有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校团委。
3.校团委存档
校团委将在对所有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存档。各班团支部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时,注意与书院团委保持密切沟通,规范开展各项活动。
(三)实施和督导要求
各支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请注意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要求留存各类报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财务报销。
五、活动总结和宣传要求
(一)活动总结
各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版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主题团日活动总结评审表(另配3-5张高清活动照片),发送至弘文书院公邮hongwen@bnu.edu.cn。材料应内容真实、主题明确、行文规范、逻辑性强且具有可读性。
(二)活动宣传
各团支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新闻稿以推文形式上传至班级公众号,号召团支部成员广泛转发。建议各团支部同步留存视频素材,以备后续宣传需要。
六、经费申报、使用和报销说明
主题团日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班团支部根据实际需要测算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活动经费由各班团支部先行垫付,项目全部结束后再通过上级团委进行报销。
各班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结束后3天内同步提交纸质版活动报销材料至弘文书院A108办公室主题团日报销处,包括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相关报销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弘文书院主题团日活动申请及结项材料模板
联系人:高天雨老师,0756-368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