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务】关于开展弘文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9 17:15:00
弘文书院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基层团组织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弘扬长征精神,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长征路上持续注入青春力量。根据珠海校区团委对新学期主题团日活动有关要求,现开展弘文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
一、活动内容
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分为重点主题团日活动与常规主题团日活动两类,共9个主题,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2项主题进行申报,若已在上学期开展过相关活动,则无需重复申报,需另选主题开展。活动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一)重点主题团日活动
主题: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赓续长征血脉 勇担青春使命
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重温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峥嵘岁月,铭记红军将士翻越雪山、跋涉草地、浴血奋战的艰苦卓绝历程,深入学习伟大长征精神的丰富内涵,传承“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信念,弘扬不怕牺牲、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从长征史诗中汲取精神养分、凝聚青春力量,激励广大团员和青年以长征先辈为榜样,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长征路上挺膺担当、奋勇争先,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常规主题团日活动
主题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跟党奋进新征程
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自觉按党的要求成长、为党的事业奋斗,共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篇章。
主题二: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做遵规守纪、品行端正的团员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引导团员青年时刻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将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锤炼出遵规守纪、品行端正的过硬作风,成为理想远大、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新时代合格团员。
主题三:弘扬雷锋精神——让青春在奉献中绽放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广泛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积极奉献,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主题四:传承红色基因——清明祭英烈 共铸中华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缅怀先烈、崇尚英雄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引导团员和青年继承和弘扬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
主题五:守护国家安全——青春牢筑国家安全防线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和青年深刻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党和国家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坚决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主题六:强化奋斗意识——劳动最美丽 奋斗正青春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发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两红两优”等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传承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奋斗书写出彩青春。
主题七:青春挺膺担当——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中国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把牢新时代青年工作的主题,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和青年了解党领导下的中国青年运动百年历史,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主题八:倡导绿色发展——美丽中国青春行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以青春行动助力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如团支部有其他合适主题可以自行申请开展。
二、申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鼓励一个支部牵头,多个支部联合申报。
2.团支部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广泛吸收支部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经支委会充分协商后进行申报。
3.应充分考虑不同专业学科特点与专业特色,凡是不符合主题要求、不切合学生实际的活动不予立项。
(二)申报流程
1.团支部申请
各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活动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2)。填写时,活动主题应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要丰富详细,活动预算要符合财务要求,表述要具体到物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多个支部联合申请的项目只由第一负责支部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审批表中必须有班主任意见。凡是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各团支部请于每月14日17:00之前拟开展的主题团日申请审批表(附件1)、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至书院公邮hongwen@bnu.edu.cn
2.书院团委审核
书院团委将对所有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主题团日活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校区团委。
3.校区团委复审及公示
校区团委将对所有主题团日活动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所有予以立项的活动将在提交材料的次月1日统一进行公示。
(三)经费支持
为规范管理、提升实效,原则上仅对达到质量要求的重点主题团日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常规主题团日活动不予经费支持。其中,对重点主题团日活动进行评审,评审后按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活动最高可支持1200元活动经费;第二类活动最高可支持900元活动经费;第三类活动最高可支持600元活动经费;第四类活动不予经费支持。
支持金额实行“就低不就高”原则,即按团支部申请额度与其所在类别经费上限两者中的较低者予以支持。若多个团支部联合举办活动,其可获得的经费最高总额,按上述规则核定单个支部应得金额的双倍予以支持。评审细则详见附件3。
(四)实施和督导要求
各团支部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请注意按照财务报销要求留存各类报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财务报销。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总结和报销
各团支部应在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总结评审表、通讯稿、高清活动照片3张以上、报销材料电子版)到书院公邮hongwen@bnu.edu.cn,纸质版活动总结评审表(附件4)及报销材料需汇总完毕后最迟于每月23日之前提交至书院A109办公室钟老师处。
主题团日活动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有经费支持的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分类情况使用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二)活动宣传
各团支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新闻稿以推文形式上传至班级公众号(发布前需要书院进行审核),号召团支部成员广泛转发。
新闻稿的材料应内容真实、主题明确、行文规范、逻辑性强且具有可读性,建议各团支部需留存视频素材、照片原图,以备后续需要。
联系人:钟老师,0756-3683855
陈同学,15514150629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弘文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