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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学生事务/ 班团工作

【学务】弘文书院关于开展2022年中秋节专项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18:00:00

弘文书院2022级各班级: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建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珠海园区实际,党委学工部门将开展2022年中秋节专项班级活动,鼓励并支持各班依托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园区各本科生、研究生班集体(在校生)

二、活动时间

2022年中秋节前后

三、申报要求

1.活动项目以班级为单位申报,申报材料中的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

2.各班级要充分考虑本班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科学设计活动方案,在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确定活动方案,以充分调动全班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申报审批与结项报销

(一)申报审批流程

班级申请→书院初审→党委学工部门复审、公示立项结果→班级组织项目实施、结项→书院初审结项材料→党委学工部门复审结项材料、发布结项结果→完成报销。

(二)班级申请

各班级填写《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及《珠海园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9月8日上午10点前提交至弘文书院吕老师处,联系方式0756-3683540,电子邮箱hongwen@bnu.edu.cn(邮件命名为XX班级+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

(三)审批立项

党委学工部门对提交申请的班建基金项目进行审核,并于9月9日中午18:00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按计划开展活动。

(四)经费使用

1.原则上每个基金项目的经费预算人均不超过20元,若因活动主题、参与人数、形式内容等特殊情况确需超过20元的,需附上由本单位副书记审批同意的情况说明。

2.经党委学工部门审批立项后,各班级需在审批通过的经费预算额度内组织开展活动。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各班级先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项后进行报销。

3.各班级须严格按照《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附件6)使用活动经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结项报销

1.初审。各班级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本单位班建基金负责老师提交项目总结材料与报销材料,包括《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附件3)、《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及发票原件等报销材料纸质版1份。

2.终审与报销。党委学工部门复审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批准结项。应注意结项项目在内容、经费预算等应与公示立项材料一致,决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按预算金额予以报销

五、其他

各班级要提高安全意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班建活动。在校内开展活动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须做好项目安全预案,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

联系人:吕老师处,0756-3683540,hongwen@bnu.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1:珠海园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审批表(班级申请立项用)

附件2:珠海园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汇总立项用)

附件3:珠海园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总结评审表(班级申请结项用)

附件4:珠海园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班级结项用)

附件5:珠海园区班级建设基金项目报销清单(单位汇总结项用)

附件6:珠海园区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

附件7:票据粘贴注意事项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海华苑3栋1层
联系电话:0756-3683755
信息反馈:hongwenxx@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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