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务】关于启动弘文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11:43:00
弘文书院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努力营造我校“安全、卫生、和谐、文明"的良好宿舍氛围,充分发挥宿舍文化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启动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设立“卫生在我行”“和谐在我寝”“学风在我领”“健康在我动”“劳动在我手”“温暖在我心”“安全在我家”等主题活动,详细说明请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项目主题》(附件1)。
二、基金项目申报审批与结项报销
1.3月15日—3月21日,有意申报的宿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申请审批表》,交至各班生活委员处。各班生活委员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ongwen@bnu.edu.cn,纸质版交至书院A108辅导员办公室。鼓励多个宿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只需牵头宿舍提交申报材料。
2.3月22日—3月26日,书院负责老师统一将初审通过的审批表及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报送地址为海华苑10栋一楼,学生社区辅导员办公室张若楠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sswhj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宿舍文化建设基金立项材料。
3.3月27日-3月31日,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书院、研究生群体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公布立项项目和审批经费。
4.4月1日-4月18日,各宿舍根据项目复审结果开展活动,并整理好结项材料及报销凭证。
5.4月19日—4月23日,各宿舍长向各班级生活委员提交项目总结材料与报销材料,包括《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宿舍文化建设基金活动总结评审表》、《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决算表》、发票原件等报销材料(具体要求见《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活动经费使用说明》)、结项汇总表。各班生活委员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ongwen@bnu.edu.cn,纸质版交至书院A108辅导员办公室。
6.4月28日前各书院、研究生群体负责老师初审后的结项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与立项材料一致。
7.复审通过的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财经处进行活动报销。
三、经费使用要求
1.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的方式进行使用和划拨。各宿舍根据实际需要测算项目所需活动经费,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2.审批立项后,各宿舍按照审批的经费预算额度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产生的经费由宿舍先行垫付,待活动通过结项审核后进行报销。
3.各宿舍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活动经费,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每间宿舍经费上限为300元,联合宿舍经费累计不得超过1000元(例:3间宿舍联合经费上限为900元,4间及4间以上宿舍联合经费上限为1000元)。
四、基金项目开展要求
1.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应以宿舍全体或者大部分成员都能参加为前提,应有利于创建和谐友爱、安全有序、卫生整洁、热爱劳动、健康快乐、学风优良的宿舍文化氛围。
2.各宿舍开展活动要提高安全意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在校内开展活动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外出开展活动的,宿舍长须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
五、联系方式
书院专项工作联系人:高天雨,0756-3683627
办公地址:海华苑3栋A108,弘文书院辅导员办公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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